丁玨
| 丁玨 | |
|---|---|
| 大明刑科給事中 | |
| 籍貫 | 直隸淮安府山陽縣 |
丁玨(14世紀—15世紀),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人[1],明朝政治人物。
生平
丁玨在永樂五年(1407年)以里社舉行賽神會,誣告他人聚眾圖謀不軌,數十人因而被連坐而死,刑部稱他忠誠,朝廷特擢他為刑科給事中[2],他發現官僚小過錯總會上報,任官十年內貪黷不顧廉恥,十四年(1416年)母親喪期未完就自行起復視事,跟隨其他官員在齋宮祭祀,又參與慶成宴,被監察御史俞信以大不敬論劾罪應處死。明成祖說:「朕素懷疑他奸邪,若一如俞信所言,廷臣全部被玷污了!」被謫戍邊[1][3]。
引用
- ^ 1.0 1.1 《明史·卷三百八·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》:帝(成祖)以篡得天下,御下多用重典。瑛首承風旨,傾誣排陷者無算。一時臣工多效其所為,如紀綱、馬麟、丁玨、秦政學、趙緯、李芳,皆以傾險聞。……玨,山陽人。永樂五年,里社賽神,誣以聚眾謀不軌,坐死者數十人。法司因稱玨忠,特擢刑科給事中。伺察百僚小過,輒上聞。居官十年,貪黷不顧廉恥。母喪未期,起復視事,輒隨眾大祀齋宮,復與慶成宴,為御史俞信等所劾,論大不敬當死。帝曰:「朕素疑其奸邪,若悉行所言,廷臣豈有一人免耶?」遂謫戍邊。
- ^ 《明太宗文皇帝實錄·卷六十八》:(永樂五年六月己丑)擢淮安府山陽縣民丁玨為刑科給事中,玨訐告其鄉誹謗罪數十人,法司言玨才志可用,故有是命。
- ^ 《明太宗文皇帝實錄·卷一百七十九》:(永樂十四年八月)辛巳刑科給事中丁玨有罪謫戍邊。玨淮安山陽人,素無行,不為鄉里所齒,玨積不平。值里社賽神,遂誣告里人聚眾為妖言,坐死者數十人,法司言玨忠且有才,以為給事中,恒伺察人小過輒以上皆側目,玨因肆貪黷放濫無恥,及母喪未期,起復輒隨眾人入大祀齋宮,復與慶成宴,為監察御史俞信等所劾,逮至行在法司論以大不敬,上曰:「朕素疑其奸邪,若悉行所言,左右無一人得全者,豈可以玷朝行?」遂謫戍邊。
參考文獻
- 《明史·卷三百八·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》
- 《明太宗文皇帝實錄》·卷六十八、卷一百七十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