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志智
| 張志智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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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任期 1948年(遞補)—1973年11月6日 | |
| 选区 | 山西省第二區 |
| 个人资料 | |
| 字 | 季真 |
| 出生 | 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 |
| 逝世 | 1973年11月6日(65—66歲) |
| 死因 | 肺癌 |
| 籍贯 | 山西省崞縣 |
| 政党 | |
| 配偶 | 阮寶玲 |
| 儿女 | 二子二女(長子張洵、次子張浩、長女張正我、次女張定我) |
| 父母 | 父張乃和 |
| 亲属 | 兄張志禮 |
| 母校 | 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教育系 |
| 著作 | 《總裁的教育思想》 |
经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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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志智(1907年—1973年11月6日),字季真,山西省崞縣人。中華民國政治人物、教育家、報人,中國國民黨籍。畢業於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教育系,早年從事地方教育行政及青年團工作。抗戰期間受命赴新疆辦理黨務,遭盛世才逮捕繫獄百日。抗戰勝利後歷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處長。1948年遞補為山西省第二區第一屆立法委員,1973年病逝。
生平
早年與求學
張志智生於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,山西省崞縣人。自先世即為邑之望族,耕讀傳家。父張乃和。張志智秉性果決剛毅,謙讓恭儉,饒有先世遺風。早歲束髮就學,兼承庭訓,於古文辭無不窺,遂奠定國學基礎[1]。
民國十二年(1923年),與胞兄張志禮同時考入本縣崞陽中學。少時以家庭無法負擔兄弟多人學費,先生乃轉入師範,二年畢業後再考插班轉入崞中畢業。民國十七年(1928年),入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。次年黨校改組為中央政治學校,設大學部,張志智選修地方自治系。嗣復增設教育系,先生有志獻身教育事業,乃轉攻教育,於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秋畢業[1]。
教育行政與青年團
畢業後初入社會,即顯長才。首奉派江寧實驗縣工作,先任督學,後調兼小學教員輪流講習所教導主任,因訓練業務極具績效,頗獲江蘇教育廳讚譽[1]。
民國二十三年(1934年)春,奉調赴閩,任林森縣教育局科長,績效卓著。旋以林森縣實施地方自治,改為實驗縣,調升為縣府教育科長。以整頓教育成績特優,復調升福建省教育廳督學,未幾轉任第二科科長,主管中等教育,對閩省教育之整頓發展貢獻至大。尤以對推行國民教育付出全力,張志智生前輒引以為慰[1]。
民國二十七年(1938年),中央成立三民主義青年團,調張志智赴武昌中央訓練團青年團幹部訓練班第一期受訓。返閩後奉派為福建省青年團支團部幹事,主持地方幹部訓練事宜[1]。
辦報經歷
翌年冬,教育部擬調張志智為部督學,適《福建民報》因經費虧損無法維持,閩主席堅留整頓該報,電請中宣部部長王世杰,由張志智接任社長。經一年之慘淡經營,報社業務蒸蒸日上。中宣部三十年度全國黨報總考核結果,認為成績最優,除明令嘉獎外,並將《福建民報》改為中央直轄之《中央日報》福建版,仍由張志智任社長。現任中央海外工作會主任陳裕清、交通銀行董事長馬兆奎及中央銀行金融檢查處處長邵德潤諸人,均曾輔其辦理編務及主持筆政,使福建《中央日報》成為抗戰期間宣揚中央政令、激發國民敵愾意志之時論權威[1]。
中央與新疆任職
民國三十一年(1942年)春,張志智以胃疾不宜再事夜間工作,乃自請調部,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編審半年。公餘編著《總裁的教育思想》一書,出版後風行一時,為教育界人士奉為圭臬。旋入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任人事組長[1]。
民國三十一年(1942年)十二月下旬,奉召晉謁總裁蔣中正,面諭派赴新疆省任省黨部委員兼《新疆日報》主筆。翌年一月八日,隨朱紹良、梁寒操諸人同機赴新履任。時新疆省黨部成立伊始,工作亟待開展,張志智規劃一切,慎謹將事。旋即奉命巡視南疆各縣新成立之黨務機關,並宣慰新省同胞,遠抵和闐、於闐、塔城、伊犁,為中央深入新省民間工作之第一人,三月中足跡遍全省[1]。
時新疆邊防督辦兼省黨部主任委員盛世才,藉地自重,首鼠兩端。民國三十二年(1943年)秋,鑒於日軍進犯黔、桂,抗戰情勢一時不利,盛世才欲與蘇俄重溫舊好,乃將中央在新之黨政重要幹部逮捕下獄。八月十一日夜十二時許,張志智與黃如今、童世荃諸委員同住委員宿舍,被盛世才遣副官邀請赴督署開會,不意竟被逮捕入獄。嗣即肆意拷打、嚴刑逼供,百般折磨。張志智在獄百日,瀕死者再。中央聞知,迅派大員赴新調查。會訊時張志智即席痛斥盛世才誣陷之野心與陰謀,盛怒極,欲即置之死地,幸中央大員堅持此案須解至重慶,由中央處理,始得生還陪都。總裁於其返渝之後,兩度召見,溫諭有加[1]。
中央組織部任職
民國三十四年(1945年),入中央組織部任專門委員,乘機調養在新所受之身心創傷。復元後,奉派為中央組織部黨員訓練處處長,旋調第二處處長。第二處主管戰地黨務,責重事繁。抗戰勝利之後,舉凡收復區各省市黨務幹部之遴選與分派、收復區黨務機關之設立與重建、黨團運用之推行、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之提名等業務,皆須積極規劃。張志智一一作周詳之部署與妥善之推動,一時東北、華北及華中各地黨務工作重見端倪。尤其中央民意代表之提名,張志智本大公無私之精神,作完美無疵之擘劃[1]。
遞補立法委員
民國三十六年(1947年),張志智當選山西省第二區第一屆立法委員遞補人。原當選人冀浴泗當選後月餘,未及就職即行逝世,民國三十七年(1948年)張志智依法遞補為第一屆立法委員[2]。
在立法院二十餘年,張志智對院內各種會議從不無故缺席,如有意見絕不放棄發言機會。對法案態度,凡對國家民族有利之處,無不據理力爭,不計成敗,不畏權勢。學養有素,富組織力,善分析推理,常由於一言而發生轉敗為勝之奇蹟。在法案發生嚴重紛歧、爭執不決時,亦往往由其提出解決辦法,眾議即決。先生平易近人,但擇善固執,凡認為事之宜者,莫不堅持到底[1]。
晚年與逝世
民國六十二年(1973年)十月三日,偶患感冒,入空軍總醫院檢查,發現肺部有異常疾患。乃先後轉臺大醫院及榮民總醫院診治,醫師斷為肺癌。遂於十月三十日施行手術,初極良好,不意突於數日後併發心肺衰竭症。曾經全力施救,終因積勞過甚,回天無力,於十一月六日上午二時十五分溘然長逝,享壽六十有七[1]。同年十二月十五日,總統明令依法註銷其名籍[3]。
張志智畢生盡瘁國事,不治生產,身後蕭條[1]。
著作
- 《總裁的教育思想》
家庭
- 父:張乃和[1]。
- 兄:張志禮[1]。
- 妻:阮寶玲,系出名門,與張志智鴻案相莊,鄰里稱賢[1]。
- 子女:長子張洵,就讀中正理工學院;次子張浩,肄業師大附中;長女張正我,就讀東吳大學;次女張定我,就讀崇光女中[1]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