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汝光

范汝光
大明寧國府推官
籍貫江西廣信府弋陽縣
出身
  •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

范汝光(15世紀—16世紀),江西廣信府弋陽縣人[1],明朝政治人物。

生平

范汝光是嘉靖十三年(1534年)甲午科江西鄉試第九十三名舉人,二十六年(1547年)授寧國府推官,為人持重,曾收到他人獻上虎皮,然而當中包裹黃金,他得知後鞭笞送來虎皮的官吏,並歸還虎皮,遇上當地大暑,對方說:「請以餽贈用於茗飲。」他回答:「正當我飲冰(對國事憂心)時,豈能鑠金(敗壞聲譽)飲下!」他仰慕宋朝趙抃為人,作《琴鶴圖》見志,此後因忤逆權要不獲重用[1]。

引用

  1. ^ 1.0 1.1 同治《弋陽縣志·卷九·人物志》:范汝光,嘉靖甲午舉人,授寧國推官,每奉命巡查,益自矜飭,有以皋比裹金進者,人謂獻虎皮也,笞所授吏,而還之,際大暍,其人曰:「餽以茗飲。」曰:「正吾飲冰時,豈能鑠金飲哉!」慕趙清獻之為人,賦《琴鶴圖》以見志,卒以忤權要不獲大用。 陳志

參考文獻

  • 同治《弋陽縣志》·卷九·人物志
官衔
前任:
楊應元
明朝寧國府推官
1547年-1548年
繼任:
傅朝珍